根据2021年9月27日报道,海宁市对不遵守行人交通规则的行人实行罚款制度。具体罚款金额有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未按信号灯指示行走的行人将被罚款10元。如果行人不按照红灯停止,或者绿灯亮起后不按规定通行,将被视为违规行为,罚款金额为10元。
其次,未按标线、标志指示行走的行人将被罚款20元。如果行人不按照人行道上的指示标志或标线通行,例如穿越马路时未走斑马线等,将被视为违规行为,罚款金额为20元。
再次,非机动车通行道上行走的行人将被罚款20元。按照相关规定,行人不得在非机动车道上通行,如果发现行人在非机动车道上行走,将被视为违规行为,罚款金额为20元。
最后,未在人行横道、天桥、地下通道等设施通道通行的行人将被罚款20元。按照交通规则,行人应当尽量通过设施通道进行横穿马路,如果没有使用设施通道而直接横穿马路,将被视为违规行为,罚款金额为20元。
综上所述,海宁市对不遵守行人交通规则的行人罚款的情况主要包括未按信号灯指示行走、未按标线、标志指示行走、非机动车通行道上行走以及未在设施通道通行等。具体罚款金额从10元到20元不等。这些罚款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每位行人都应按规定行走,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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